稅務局關于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出具評估鑒證報告的幾個問題
1、問:為什么公司股東在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時需要先到稅務機關備案?
答: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》(國稅函[2009]285號)第1條和第2條的規定。(我要查看這條規定)
2、問:為什么在備案時,稅務機關要求股東對企業資產情況出具評估、鑒證報告?
答: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《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公告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)第14條第1款、第21條第3款的規定。(我要查看這條規定)
3、問:什么樣的中介機構才能出具股權轉讓的評估鑒證報告?
答: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師事務所公告欄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7號)第1條、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,只有稅務師事務所才能出具涉稅鑒證報告。(我要查看這條規定)
4、問:我能在國家稅務總局的網站上查到安瑞事務所的信息嗎?
答:能。(我要查看安瑞的信息)
5、問:安瑞事務所的資質怎樣?
答:安瑞事務所的資質是合格的,每年都通過了云南省注冊稅務師協會的年檢。(我要查看安瑞的資質)
6、問:你們是怎么收費的?
答:按《稅務師事務所涉稅服務收費標準》(云發改收費2009第2175號)的文件執行。(我要查看收費標準)